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用气需求持续增加,我市市区现行居民用气量一档覆盖率已低于国家规定要求(国家规定要求为一档覆盖率超过80%、二档覆盖率超过95%)。为践行初心使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苏州市发改委按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工作部署,在深入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二、调整优化后的方案主要内容
调整优化后的方案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高各阶梯年用气量标准,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用户,年分档标准由原300、600立方米调整为400、1000立方米。
二是适当增加“一户多人口”年用气量,对于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档增加的年用气量由原60立方米调整为80立方米。
三是同步增加对困难群体的免费用气量,每户每年免费用气量由原60立方米调整为80立方米。
四是为避免加重居民负担,居民气价本次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