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发文称自己怀孕39周的妻子被上海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下逐客令,要求其转院,因为近期西安出现过孕妇未及时医治导致流产等事情,让这件事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我觉得事情应该客观看待,医院的处理程序上并没有问题,只不过需要更周全的考虑。
根据医院的回应,这名孕妇在入院后被诊断为乙型流感,属于丙类传染病,存在播散风险,医院为了保障孕妇安全,经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专家会诊,在评估孕妇及胎儿均安全的情况下,并征得孕妇及家属同意(家属不同意也得同意啊),派医生陪护,由120救护车转型至市公卫中心。
该医院没有专门的隔离病房,孕妇患流感属于传染病,如果造成传染,确实对其他孕妇来说也是新的风险。当事人称,医院当时说这个乙流是二级传染病,根据有关规定,在院内发生传染,整个医院都要关门。如果根据规定,这家医院不能收治,那办理转院也是符合要求的,并由医院专门安排了医生,并由120救护车转行转院,做好转院交接。
不过这家医院在1月5日让家属签了手术风险告知书,但后来手术取消了,在1月6日再次通知要进行手术,但是后来又通知取消了,并要求转院。而这名孕妇的流感报告是1月5日出来的,为何当时知道了是流感后,医院两次决定进行手僦,但之后又取消手术,这是什么原因?而这两天的耽误,很可能进一步增加分娩的风险。医院既然不能收治传感病患者,第一时间就应该通知办理转院,幸好后来母婴平安,但也确实让人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