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向家长借钱320多万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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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SEO 普通会员 2022-01-14 14: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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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家长向媒体反应,重庆某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因长期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从2020年10月开始,不断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长借钱,单次金额从几百到数十万不等,累计320多万未还。


目前,在学校的劝导下,赵某向北碚警方投案。直至赵某投案,家长们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赵某骗了,他们还担心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了。


老师向家长借钱,你说家长借不借?为难啊。不借呢,担心老师给小孩穿小鞋,借呢,又没钱,总不能找别人借来给他吧,有钱又担心被骗,就像这些家长一样。


这里我就有个问题要问您了,您认为,赵某的行为构不构成诈骗罪啊?


要构成诈骗罪,有几个要素不能少,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被害人因为相信行为人的谎言,自愿交付自己的财物。


赵某在客观上既隐瞒了自己借钱赌博的事实,也虚构了自己家人生病、住院、去世、生意资金周转等各种理由,家长们对赵某的各种说辞信以为真,进而主动将钱交给赵某。


所以,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从整个事件来看,赵某并不是从来没有还过钱,刚开始向家长借的时候有还,后来才没还的。但这能说明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吗?


不能。恰恰相反,我认为,赵某刚开始的时候之所以会还钱,就是为了取得家长的信任,如果一开始就不还,后面再借钱怎么可能呢?这一点反而说明赵某很有心机。


赵某也写过欠条,这能说明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吗?


也不能。写了欠条不等于他就想还钱,也有可能是为了安抚家长们的情绪。


那么,赵某究竟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呢?


我认为,有。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赵某本来就因为长期赌博欠下了巨额债务,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向家长们借的钱。


明知自己没有偿还巨额借款的能力,仍然利用老师的身份获取家长们的信任,编造各种借口博得家长们的同情,借到钱后又拿去赌博,这些已经足以说明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了。


因此,我认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如果老师向你借钱,你会借吗?如果不想借,该如何委婉拒绝呢?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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