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郑州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晌应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深入调查了解燃气企业经营情况。根据中石油、中石化上游气价结算情况,及时将我市燃气降价空间传导至终端用户,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39元/立方米。
2月22日至3月31日期间,四季均衡用户用气按2.96元/立方米执行;冬季采暖用户用气按3.24元/立方米执行。调价时间追溯至2月22日抄见气量执行。
4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按照2.96元/立方米执行。经测算,此次调价预计为非居民企业降低用气成本约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