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大学生上诉索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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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SEO 普通会员 2022-01-18 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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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厕所门口看见陈老师脱下裤子,此后他就开始找我麻烦。我明明没有精神病,却被他带人捆绑,强行关进精神病院长达134天。我起诉学校和精神病院,官司打了6年,历经一审二审,我还要上诉!


6月17日,陕西华商传媒旗下的华商连线报道了一起离奇的案件。上面的那一段话,就是我根据大学生刘刚的口述整理出来的。我认为报道中多数都是刘刚的一面之词,这起案件的关键矛盾在于学校和精神卫生中心是否有侵权行为。刘刚很难证明自己并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他的叙述当中存在很多疑点,有些描述还比较夸张。


接下来咱们就一起来捋一捋这篇报道。


①有没有精神疾病

刘刚是在2014年考进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他被送进精神病院是2015年7月份的事情。在他的表述中,他在校期间没有自伤或伤人的不良记录,没有不及格科目,这些都能证明他心智健全,不是精神病患者。


此外,他从精神卫生中心出院之后,曾经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做过检查,医院给他出具了脑电地形图报告。他认为这也能证明他不是精神病。


我认为单纯从这两段表述来看,并不能证明他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精神状态异常的人都会有自伤或者伤人的行为,并不是所有精神状态异常的人,考试成绩都会出现问题。精神科的鉴定是非常谨慎且专业的。


脑电地形图只能用来辅助诊断脑电波的异常,可以用来诊断部分脑血管病,并不能确诊患者是否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②到底有什么过节

刘刚说,他与陈老师的交恶始于2015年5月。有一天下午,他看见陈老师在厕所门外褪下了一半裤子。从此陈老师就莫名其妙找他的麻烦,因为假期留宿表的事找茬,最终带精神医学中心的人进入学校,把他抓走。


这一段的描述感觉有些没头没尾,在厕所外褪下一半裤子是什么意思?要说老师看学生不顺眼,我相信的确有可能发生,但老师仅仅因为看学生不顺眼就带精神病院的人把孩子当成精神病抓走,我还是感觉有些匪夷所思。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事业单位,就算老师与学生有矛盾,想要把学生送进精神卫生中心,这精神卫生中心又凭什么配合老师演上这么一出呢?


③过程有哪些疑惑

刘刚说他被送入精神卫生中心住院部之后,每天要强制喂药,还要接受麻醉电击治疗。但问题是症状不严重的病人,通常使用药物治疗,只有症状严重的病人,才会使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根据规定,精神病人的病史需要保存至少10年以上,刘刚住院期间的治疗记录并不难查。他在临床表现究竟如何?精神卫生中心究竟使用过哪些治疗手段?若真有违法之处,不可能查不出来。


刘刚告诉记者,其实他在起诉前已经赢了,起诉后反倒输了,这句话是什么逻辑?我结合上下文看了几遍都没有看懂,大概的意思应该是他在起诉之前陈老师本想跟他私了,被他拒绝。而他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判决结果。


④判决非空穴来风

看法院的判决过程,从一审到二审,焦点都在精神卫生中心送刘刚进精神卫生中心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违法。


2017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一审判决精神卫生中心赔偿刘刚71,673元,学校不承担责任,刘刚和精神卫生中心都进行上诉。2021年12月二审判决的结果是学校和精神病院不构成侵权,驳回刘刚的诉讼请求。


如果刘刚认为判决不公,当然可以选择继续上诉。从始至终,2015年精神卫生中心将刘刚带走是否存在程序上的违规违法,这是本案的焦点所在。


你认为刘刚是否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你相信刘刚的叙述吗?你认为精神卫生中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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