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本报记者联系到中建二局新闻发言人,该发言人表示,“17日,发表个人不当言论的周某已经被行政撤职。目前二局已经成立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根据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以及责任性质,依规依据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中建二局威胁讨薪农民工事件持续发酵中,人们对中建二局一片骂声,我们不了解情况,所以也不做评判谁对谁错,我只想给施工企业说的困难:
国家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出台了很多保障措施和制度,比如实名制发放,农民工代发专户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甚至出台农民工欠薪黑名单制度,来约束欠薪的单位。
可是上述制度大部分是约束了施工单位,而对开发商却制约的很少,只要开发商足额把工人的工资发放到总包方代发专户就可以了,开发商就没有责任了,剩下的全是施工方的责任了。
可是有的开发商在这里做文章了,是的,我保证你足额,我把所以的钱都付到代发专户上面,只付工资,其他的钱我一直拖延不付,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开发商工资足额给了,那我就不管了。
可是对于施工企业不一样,进度款中不仅要付工资,还得有材料款,有机械费,有其他费用,而且工料机中料是大头啊,怎么办呢?材料商的钱也得付,可是开发商就给这么多钱,所以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我觉得国家在保障农民工欠薪问题上,其实也要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才有更好的保障。